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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新訊息
訊息中心
本章將說明如何設定與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訊息功能。
您可以在訊息中心開啟所有的簡訊和多媒體簡訊。 訊息中心會自動將收到的訊息和
已傳送的訊息依照連絡人姓名或電話號碼整理成對話。
若要存取訊息中心,請點選開始畫面上的訊息中心方塊。
建立新訊息
您可以使用電話來撰寫簡訊和多媒體簡訊。
點選 撰寫新的訊息。
輸入一或多位收件者。 可以使用分號來分隔收件者。
• 直接輸入電話號碼。
• 輸入連絡人名稱。 輸入字母的同時,手機會顯示建議的
連絡人。
• 點選收件者欄位右側的 開啟連絡人清單,然後點選
要寄送訊息的連絡人。
輸入連絡人之後,接著在標示輸入訊息的文字方塊中輸入
訊息。
點選 開啟
相簿
,接著便能附加圖片,並將訊息轉換為
多媒體簡訊。
• 點選
相機
圖示可開啟相機並拍攝相片。
點選 傳送訊息。
注意:簡訊長度最多為 160 個字元。如果簡訊超出 160 個字元,就會分成數則連續簡訊
寄出。大部分的電話都會自動將連續簡訊銜接起來,讓收件者只看到一則簡訊,但有些
舊型電話不支援此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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